關于中考政策加分的溫馨提示
發布人:市教育局基教處 發布時間:2009-05-19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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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廣大考生及家長:
為更好地服務考生,現再次就中考政策加分辦理事宜提示如下:
一、加分條件和分值
今年市區中考加分包括9項政策加分和2項照顧加分項目。
(一)符合以下條款之一的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
1、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獲“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省級個人一、二等獎可加10分,市級個人一等獎可加5分(須是省或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科協主辦)。
2、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獲“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省級個人一、二、三等獎或市級個人一等獎可加10分,市級個人二等獎可加5分(須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門主辦);在初中階段獲“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個人一等獎可加10分(須是全國計算機學會組織)。
3、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獲“青少年電腦機器人競賽”省級一等獎可加10分,市級一等獎可加5分(須是省或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科協主辦)。
4、烈士子女可加20分。
5、僑眷(指華僑、歸僑在國內的眷屬,即考生祖父母、外祖父母、考生本人的兄弟姐妹等是華僑、歸僑)可加5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籍考生,參照僑眷可加5分。
6、歸僑(指回國定居的華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指長期或永久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可加10分。
7、少數民族考生可加5分。
8、現役軍人子女可加5分;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可加20分。
9、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或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可加10分。
(二)符合以下條款之一的考生,中考成績沒有達到市區普通高中統招生錄取最低分數線或擇校生錄取最低控制線,可照顧加分(只加分至統招生錄取最低分數線或擇校生錄取最低控制線)。
1、高層次人才(博士后或博士生導師;享受國家、省特殊津貼人員;國家、省有突出貢獻專家;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子女可照顧10分。
2、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初中階段獲省、市級競技類體育競賽單項前三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可照顧10分(須是省、市體育或教育行政部門主辦)。
(三)符合(一)、(二)款項加分或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項,不累計加分。
二、所需材料
1、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電腦機器人競賽及體育競賽獲獎者,需提供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烈士子女需提供《烈士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僑眷、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港、澳、臺籍考生,分別需提供市僑辦、外辦或臺辦的證明及戶口本;
4、少數民族考生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5、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或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分別需提供軍官證、警官證、士官證和所在部隊師級政治部證明、所在單位市級公安部門政治部證明;
6、高層次人才子女,需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辦理程序
1、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向所在學校領取填寫《2009年合肥市區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學校根據規定認真審核考生加分條件和提供材料真實無誤后,將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名單在校園內公示5天.
3、經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匯總造冊(附《登記表》、有關證明或證書復印件),于6月1日統一將本校符合條件考生名單及有關證明材料報市中招辦審批。
4、市中招辦核準后,統一予以加分。
四、咨詢電話
市中招辦:4299637、4299673,市教育局基教處:2622659、2624019